据北京商报消息,10月20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老龄协会举办2023年九九重阳节老年人权益保护活动暨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成果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在会上发布《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报告》。
《报告》指出,老年人普遍存在养老担忧和监护不足担忧。据课题调查显示,1611名调查对象中有接近80%的老年人担心将来可能出现的生活照护问题,以及突发疾病或遇到意外情况时,没有子女或配偶在身边,无人料理紧急医疗救治、身后事等相关事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监护不足的担忧。同时,老年人对监护的认知水平也较为有限。课题调查面向的五类监护困境老年人,整体上都呈现出对监护(概念)问题认知较低的状态。
《报告》指出,老年人对国家监护制度的诉求也相对多元。诉求最高的是提供监护监督,其次是建立监护人的选择机制和救济途径,以及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最后也提出了强化医疗救助和养老照护等“其他”诉求。
《报告》提出建议,探索老残一体家庭托养模式。聚焦残障家庭老年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单位入住的老残一体保障型托养机构,具备老年人生活照护、医疗康复、权益保护与监护,以及残障子女的救治与康复、教育与安置等多重功能,使得两代人的照护和监护得以实现。
报告》提出建议,将监护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探索将监护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且意识不清的老年人,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可由基层民政部门或具备监护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公职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进行兜底监护。同时,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开展老年监护服务,为无子女、长期空巢老人及老残一体家庭提供监护或监护监督服务,在加强老年人监护、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增强基本养老服务的保障效能。
《报告》提出,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政策设想和建议,建议出台老年人监护专项立法,并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具体来看,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包括建立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民政(老龄工作)部门牵头、司法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老年人监护登记管理制度,对监护关系进行统一管理;实施老年人监护监督,由民政(老龄工作)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专业监护组织提供监护监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老年人监护管理,对监护人、监护组织的专业资质和能力水平等进行规范管理,推动监护服务行业良性发展。